首先帮助大家梳理下证据和举证责任:证据,即能够证明所主张的事实的依据;举证责任,即自己主张什么事实,那么自己就负有为了证明该事实而提供证据的责任。而在行政诉讼领域,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导致了行政机关负有较大的举证责任。今天我们为大家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两条:
一、强拆机关负有什么举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解读:根据本条,在强拆案件中,被告需要证明其强拆是合法的,如果他们证明不了,那么其强拆便会被法院确认违法(之后便可据此申请国家赔偿),而如果强拆的机关装傻充愣不提供证据、逾期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便会认定其强拆是没有依据的、违法的。
二、拆迁户负有什么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讼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解读:
(一)要证明自己的起诉是法律允许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比如不能超过诉讼期间,因此遇到强拆大家要抓紧时间维权,切记拖延;
(二)比如报警后,警察不出警不作为,那么我们要证明的就是我们有报过警,因此需要准备比如电话录音、拨号截图等证据;
(三)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是要确认行政机关违法,同时可以一并提起赔偿,那么自己就要证明自己因为强拆,而受到了损失的事实,比如强拆前后房屋对比图、被毁坏的财物照片等;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