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各种诉讼期限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今天蓝秦律师团为您制作了几张关于起诉期限的图,直观地带您了解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到底是怎么回事。
图标解析:
1、【知/应知强拆】且【行政机关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应知强拆】起6个月,且如果没有合法事由,仅限这6个月;
2、【知/应知强拆】且【行政机关没有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应知起诉期限】起6个月,但不得超过【知/应知强拆】起【一年内】这个限度;
3、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不动产(房屋)起诉期间最长为20年,动产(屋内物品等)起诉期间最长为5年,这两个期间是最大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丧失了起诉的权利;
4、交叉部分的绿色方框是拆迁户的起诉期间。
相关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