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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的一起强拆未遂事件,我们来看看毛主席是如何评价的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4-11

征地拆迁,说起来可能大家觉得这是近些年才有的事情,但其实不然,早在古代中国就有拆迁了,北宋神宗时期的拆迁补偿有货币和房屋安置,已经有了现在的雏形;清朝顺治时期,皇帝曾经亲自下令要求拆迁一定要先给银子,而且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不得催逼,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时间转到建国初期,今天我们就来带大家看一看,我国建国早期的征地拆迁有哪些问题,毛主席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一、没有谈好安置补偿,百姓抗争有理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

 

可以看到此次征地拆迁,尽管有建国初期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原因在,但是法律是保护道德底线的,许多法律条文其保护的价值观都是普世的、大家都懂的,当地的征地拆迁部门即便没有详细的法律指示,但先给老百姓安排好了、补偿和安置都到位了、让老百姓吃颗定心丸,这都是应当做的,但这些行政机关不仅没有做还想直接去强拆,结果当然是被老百姓联合起来赶走了。

 

二、“先补偿后拆迁”原则的雏形

 

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

 

先补偿后拆迁,这是当前我国征地拆迁的一项原则,这个原则保护的就是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老百姓的利益,房屋和土地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一个本和根,把这个根保护好了,老百姓才能够有最起码的生活安全保障,凡是先拆迁后补偿,无论拆迁方说得如何天花乱坠,都是违背法律的、不可信的。

 

三、征地拆迁必须以民为本,不能脱离群众

 

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在征地拆迁中,之所以有许多非法强拆等一系列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表面上看是行政机关想不给或者少给补偿,但是实际上则是这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把老百姓的事儿放在心上,觉得自己是政府里吃公粮的,有点权力就不知道怎么使,对百姓态度蛮横颇有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姿态。但毛主席早在建国初期就讲过这些话,世上本无权贵,有了压榨和掠夺成就了权贵,这些权贵可能在草创初期有着一定功劳,但是这绝非他们可以合理压榨人民群众的理由。

 

回头再看毛主席的这句话,“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除了如袁隆平、屠呦呦、钱学森、前溯到牛顿、爱因斯坦等人外,人与人的差距放到对社会贡献的量级上并不大,因此官僚主义和贵族阶层并没有存在的合理理由,而那些为社会生产力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尚且鞠躬为民而非居功自傲,行政机关又有什么理由脱离人民群众呢?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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