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目前我正国处在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阶段,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征收进度而有意或者无意忽略了某些必经程序,这样就导致被征地农民对征收信息不了解,这无疑侵犯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对于这个问题,被征地人可以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以获得征收土地相关的信息,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申请公开哪些信息呢?本文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的规定,下文将为大家总结。
一、申请公开土地征收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土地征收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于这两份文件,被征地农民可以向作为征收主体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除了这两份文件,还有向市县级政府申请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含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收上述土地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明细;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案及相关费用的开支明细;土地征收协议等文件。
二、申请公开一书四方案等文件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征收主体,该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开的文件包括: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征地红线图(或勘测界定图)、征收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上述土地在征地审批过程中的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及供应土地方案(一书四方案);上述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提交的预审申请表、预审申请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收上述土地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上述地块被征收后进行挂牌出让、划拨的信息及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三、申请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所以市县级住建部门有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义务。
四、申请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另外,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市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公开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金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义务。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某些大型建设项目要取得建设项目需要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审批文件,要通过环境影响评测,相应的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有公开的义务。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