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因为近些年我国发展迅速,征地拆迁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而所涉及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但是原有国土建设用地绝不能满足土地供应的需要,于是,城市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速度随着城市发展的速度不断提升
,而对于广大的被征收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拆迁补偿款是否满足自己的要求,如果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够在城市里买房,这样被征收人生计将受到极大的影响,那么这样究竟合法吗?
一、城市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对于城市房屋的拆迁,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征收方应当以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附近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给与被征收人补偿,如果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足以在原地段购买相类似的房产,那不单是不合理,而且也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征收决定违法或者撤销征收决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拆迁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给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实践中,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补偿的一大原则就是不得让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下降,这是我们要牢牢记住的,不管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房屋拆迁,不管采取哪一种补偿方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做到保证被征地农民或被征收房屋市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否则,补偿安置方案就是违法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撤销相关的征收决定或者确认征收行为违法,而面对此种情况我们建议大家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对于老百姓而言较为陌生,因此大家一定不要为了节省相对可争取到的补偿数额而言的哪些较少的委托费用,专业律师在征地拆迁中,在补偿数额上,可以为您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