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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名义买房有什么弊端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18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变,对房屋问题有纠纷,但是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办法,其中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的,那么以父母名义买房屋买卖的弊端有哪些?下面小编就这一问题,给大家解释一下。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的弊端有哪些

  1、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按照现在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两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2、或让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两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默认每人1/3的份额,即孩子名下已有60平方米房产,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都不计征房产税。

  3、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但是如果论及购买该房的出资,则可以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二、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在现实中存在三种分割方式。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以上就是以父母名义买房屋买卖的弊端有哪些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买房如果以父母的名义是存在诸多弊端的,以父母名义买房,则房屋则为父母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就分不到房屋。所以买房时应该详细了解清楚会出现的问题,再交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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