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房产交易。那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本文为您整理,希望对您办理房产证预售许可证有帮助。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又称《房屋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房屋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
2. 营业执照--需要原件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
4. 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
5. 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
6. 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7.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8. 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
9.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10.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11.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12.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13. 预测绘报告
14. 业主临时公约
15.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6.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现在对房屋预售许可证的相关知识了解到了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