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两年多了,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我,但至今前妻仍不肯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能凭协议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申请人应是离婚双方当事人,若一方当事人想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两种途径:
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可以办理的手续(如公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凭原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可单方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须凭原房产证、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等资料,方可单方申请办理房屋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