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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29

  核心内容: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答辩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

  7、现役军人离婚的,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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