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征地拆迁给的补偿过低,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
征地: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