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拆迁当事人,是拆迁活动的参与者,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具体而言,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出租房屋.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
拆迁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获取拆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因此,拆迁人是拆迁项目的行为主体。拆迁人通过依法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组织被拆迁人搬迁,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后,即可获取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拆迁工作因拆迁人而起.因此,拆迁纠纷的主要贵任人是拆迁人。
被拆迁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①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②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③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④对房屋丈量、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复核的权利;⑤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⑥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⑦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⑧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阵拆迁实施过程,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①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②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③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评估的义务;④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