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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5

  核心内容: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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