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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委托与承接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13

  核心内容: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2、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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