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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离婚有权分割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06

    摘要:出于各种原因,有不少夫妻购房时把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夫妻离婚时,是否有权就该房屋进行分割呢?

  1、购买的房改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也就是说二人离婚,此房屋不能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前二人出资的房款,可以主张返还,夫妻再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父母名下的房产拆迁款

  案例:共同居住的房子即将拆迁,房产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男方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要根据夫妻结婚时间来判断:

  (1)在男方父亲去世前结婚的,则男方所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补偿款也归个人所有;

  (2)在男方父亲去世后结婚的,且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男方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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