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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背后:让人心溃败的真是市场的败坏和商家的无良么?

来源:徐徐道来   作者:徐尔双  时间:2016-03-23

旧闻,徐徐道来;新知,渐渐而生


——让我讲一段关于经济和历史的故事


 

我相信,大家都看了那篇《疫苗之殇》,在此我就不复述了。围绕整个事件,大家说得最多的就是市场的败坏、商家的无良、监管的缺失。于是,我想说一段在过去十多年间发生的故事,试着从历史中找到一点答案。让我们看看历史说了些什么,再来谈谈现在和未来。

 

一、三  鹿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八个年头。当时,举国沸腾,和现在说疫苗事件一样,研究建言者不计其数,领域涉及食品市场的监管主体、监管程序、准入门槛、检验方法和标准以及监管模式等等等等。

 

其实,在三鹿事件之前,早在2004年就爆出了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当时,阜阳事件爆出来的时候,也是举国震惊,国务院还派去了联合调查组。事件一出,研究者建言者也像今天这般,只是当时网络还没现在这么发达。而内容上呢?和三鹿事件差不多。而结果呢?三鹿事件该发生还是发生了。

 

而就在三鹿之后,立法频频出台,政府高度重视,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联手出击,而与此同时,最叫苦不迭的就是监管人员(我不知道关注徐徐道来的朋友有没有监管部门的,接下来可能又有得忙了)。结果却是八仙过海搞不定——熊猫奶粉等等毒奶粉事件紧接着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出现,而且形形色色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更是此起彼伏。

 

俱往矣,都往了十几年了,但类似“三鹿”事件监督的问题好像仍然没有答案。其实,没有答案的,何止三鹿呢?而这恰恰说明了一个长久在我们心里没有得到澄清的问题,我们渴望监督机构充分的履职,然而事实却是药品食品卫生和安全监督不断失败。为什么?监管机构对于市场而言到底应该是个怎样的角色?

 

而从另一个侧面讲,事后的灭火,监管部门确实很有效,比如查源头、截断流动中的产品、切断危机、安抚民心等等。

 

二、市场VS监管

纵观从2004年以来的讨论,在事前的监督上,建言者分为两大势力:一边是高举自由市场的大旗,坚称政府规制不能解决问题,应当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政府杜绝不了,只能事后介入;一边是祭起国家监管的法宝,声言各种药品食品安全问题是市场失灵的典型产物,应当加强政府规制在食品安全上的监督,切实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这看似孤立的事件,却折射出一个诺大的问题:中国改革的方向。药品食品的安全监督问题于是自觉地跑进了国家与市场的博弈范畴:权力大一点,还是自由大一点。很显然,这是一个宪法问题。

 

正方意见认为,问题在于监督不够,因此权力应该大一点。比如毒奶粉事件,奶农、奶站、以及奶制品的企业,这是一条龙的道德崩坏,比如这次疫苗事件,也是如此。他们只知道疯狂的敛财,究其因,在于金钱会腐蚀人的良心、市场会让人变得冷漠和平庸。

 

在金钱的诱惑下,所谓企业家、生意人,就是一群不顾道德、只顾利润、冒着风险的人干着钻空子的投机勾当。因此必须由国家权力强势介入,加强监督,防患于未然,以维护这个社会起码的安全。如果国家权力缺席,则会造成更大面积的道德崩溃,以及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悲剧!

 

这是充满道义力量的而且看似正确无比的言辞。几乎每次发生安全事故时,我们总会把这段话拿出来变着方儿的说,因为这样说不大费脑子,而且符合我们的普遍意愿和习以为常的思维——把责任推给政府,然后自己很偷懒。然而事实呢?就以毒奶粉为例——一年内陆续出现了其他的毒奶粉致人损害事件。

 

三、市场的错吗?

纯粹的市场是依靠竞价的制度,市场活动也是通过竞价的竞争,价格的竞争引导资源最优配置,而自由竞争则会带来市场主体的分化——大鱼、小鱼以及淘汰。那么,我们回到当时去看看。

 

首先,我们真的是完全依靠价格吗?2008年,我国实行了农产品限价政策。一方面,自2008年1月起,奶产品的涨价必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才能进行。这意味着什么?——要么去经过漫长的审核和报批程序,同时继续生产,用时间成本和现有资本去耗;要么压缩原奶供应部分的成本。由是,奶企向奶站压价、奶站向奶农压价。而另一方面,奶农的饲料价格又被限制了底线——只涨不跌,而原奶的成本已经从1.8元涨到了2.7元每公斤……

 

最终,奶制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没有了利润空间。在要么杀牛、要么掺假之间,奶农、奶站、企业都最终作出了选择……于是,08年前后,我国陆续爆发了大规模的毒奶粉事件。而08年批准涨价的两家奶制品企业都是国企——三鹿与光明,而提价的均是纯牛奶,不涉及奶粉。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似乎产生了一点怀疑,真正引发崩塌的,是市场?是企业家?还是别的什么?

 

接下来,它是否是纯粹的市场主体吗?三鹿是国有企业,它的成功不全来自市场的竞争以及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而是相当依赖于它能够运作的非市场手段、动用它能够调用的特殊资源,典型的,如产品质量检验的照顾、对专业评测机构和媒体的控制,甚至司法的地方保护。

 

而同样,在疫苗事件中,我们可以提出类似的问题,比如疫苗是如何到了这些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甚至还在接受缓刑监督的分包人手里?而对于国有的大制药方,地方监管部门能干什么呢?

 

有这么一种现象,有一些小朋友,在遇到问题时,他会找父母来帮忙。比如家庭作业。但家庭作业并不妨碍别人。但在小朋友一起玩耍的时候,当孩子们发生了摩擦,小孩请大人出面斡旋而当大人出现时,小朋友之间的平衡立即被阻断。

 

市场也是同样的道理。徐徐不排除小朋友自己玩耍的情形,但当这个天生不是市场产物的所谓市场主体要在其他市场主体的竞争中胜出,它会天然地去依靠它背后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可以轻松地维护和扩大它的优势,它为何要选择不走、反而和你老老实实地进行平等的是市场活动呢?

 

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会抄小道,何况这样的企业与企业里的企业家。他们当然会非常自然地借用权力去攫取社会资源而非通过市场竞争,而用这种非市场的方式来巩固地位和竞争优势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于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优秀的企业家都在不遗余力地追求政治参与,人大、政协代表,与各级政府官员保持广泛的接触等等。E某宝,我相信大家不会忘记。

 

故事到这里,我们是否还会把责任推到金钱、市场的头上?推到市场和企业家的道德头上?毕竟,天生追逐利润的企业家有什么理由不去这样做呢?不这样做,对他的企业会意味着什么?我们该怪什么呢?

 

四、这是不是“市场经济”?

也许你会说,徐徐啊,我们的市场有那么多竞争啊,大量的竞争,而且价格依然有着重大的作用,这不是和你所说的都不一样么?同时,如果市场的变异是因为非市场的力量,一刀切了不就得了?

 

首先,我们需要正视那些依靠权力博弈的情形,发达的法治国家也不例外。波斯纳大法官曾说,金融业悲剧的根源之一就在于公职人员与私企人员的身份的混同。……不是所有的政治参与都是欺骗,但利用市场优势操控法律、政策和媒体等非市场资源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同时,在我们这里,这权力不是想切就能切。我们来看看改革开放的基本步骤——逐步由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逐步”说明了市场经济本身不是一个从天而降的馅儿饼,不是想要就能要。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讲,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需要有许许多多的制度铺垫才能建立起来,是一个非常漫长和复杂的过程。想想看,我们从看到见的手来主导发展到今天要求用看不见的手主导,用了差不多40年

 

经济学家张五常曾说,“市场本身是一项奢侈的制度,要经得起产权界定、量度、讯息、法律及合约等等庞大的制度费用才会出现。”这句话的关键在于“费用”,而且是“庞大的”,而且这费用还不止于张五常先生所罗列的这些明面上的,而这些费用谁有能力支付?而认为可以简单地切断“看得见的手”来解决问题的想法,显然是过于理想了。

 

最后,从我们市场形成的路径来看,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是依靠几百年的时间缓慢发展而成的,而我们却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就让市场重现。因此,我们必须要承认国家权力在缔造市场过程中的付出,但我们更要看到,我们市场的根是生长于另一个基础上之上的——地方竞争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看看那些扶持政策、补贴政策、中央财政投资以及那些地方考核指标,等等,无一不是建立在地方竞争的模式之上。这种模式当然地会刺激地方官员维护地方的利益,各地的招商引资、政策优惠、扶持政策,哪怕是站出来强拆、垫背,都在所不惜。在权力与市场的积极呼应下,官和商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格局。

 

由于我们一开始,市场经济系统的搭建就是建立在地方主导的竞争机制下的,而这套系统又进一步调动了权力介入的积极性,也刺激了市场主体对权力的依附性当权力保驾的力量寻租到纯粹的市场资本,会形成什么呢?马克思说,这是官僚资本——一种恐怖的反市场力量。

 

五、权  力

我们都以为我们生活的当下叫市场经济,其实不然,只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非常像“权力—市场”的经济结构,而且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权力—市场”的经济结构。于是,我们便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在事故的起点和隐患之处,地方会看不见、拖时间、捂盖子、扯把子;又因此,我们会发现,在这样一种经济架构和利益格局下,不管你怎么呼吁加强地方监管,也很难有效果。

 

而到最后,依附于权力的企业和利益链,最终也会被这股官僚资本的黑暗反市场力量所吞噬。胡雪岩、刘铁男、田文华、徐明……自古都是如此。同时,被这股力量吞噬的不仅仅是企业家,还有专业人员、专业机构和大众媒体,这也是现在我们为什么不信专家、专业、媒体的重要因素。

 

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下,民众不会知道什么是市场,他们知道的恰恰是权力。也因此,人们在出事之后也只可能有一种思考的方式——找政府,寻求权力的救济。而被“权力—市场”结构所俘获的,不仅仅是民众,还有权力本身。因此,当惯了家长的权力机关肯定会果断地站了出来,且不得不站出来。

 

而要知道,国务院站出来的时间,从来都是事后。因为权力自己也明白,所谓有效监督的前提,即是国家权力掌握所有的信息但信息是分散的,国家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去获得信息、进行分析,哪怕给足够多的钱,以及搭上公民的全部信息。用这么多钱和自己的自由去换一个不知道效果的监督,您认为划算么?而我们呼吁权力干涉市场的时候,又会失去多少的市场?

 

到头来,问题已经不再是“权力—自由”的单一博弈问题,矛盾还包括“中央—地方”的博弈。这些都是我国的宪法问题,而在我国宪法问题实质是政治问题,最后国家权力将直面自己真正的对手——自己的权力、不断扩大的地方权力与资本以及官僚资本对自由竞争和真正市场的侵蚀

 

 

到底是什么引发了人心的溃败、引发了如此之多积重难返的问题?我们真的得好好想想,至少,我们不要忙着去批评市场、批评商家、批评监管,不要忙着去召唤监管、召唤权力,因为我们每作出一个选择,都要为之付出代价,哪怕是公共选择,——如果我们不意经间召唤出的是魔鬼,我们都将成为是受害者。

 

经济史学家波兰尼那句“自由放任本身也是由国家强制推行的”至今话语深深地嵌在我的脑子里。到底是市场多一点,还是权力大一点?也许还只能权力说了算。也因此,我开始理解,曾经那个对自由市场呼唤最有力的张维迎教授,为什么会在《什么改变中国》一书中忧心忡忡地呼唤强有力的改革领导人的出现……

 

三鹿的故事到了最后,博弈终究变成了权力VS权力。这真是让所有的经济学人、法律人五味陈杂的一幕,不是么?而历史也最终会为我们呈现出疫苗背后的故事,让我们看到引出悲剧的那个起点……

 

 徐尔双    个人出品



好了,今天的徐徐道来就到这里。

 

面对这样的社会权力结构以及权力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去探讨德国美国如何如何,似乎走得有些远了。就在今天,最高检挺身宣布,挂牌督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我们且不是说案件冠名问题,为什么站出来的是最高检?为什么会站出来?而法院这个该中立的第三方该如何是好?当民权律师推动赔偿案件来了,到底接还是不接?法院又该如何去平衡加害人、受害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在这波巨浪面前,司法该如何是好?这些又能不能印证徐徐今天所说的社会权力基本形态?

 

下次我为您带来:司法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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