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公告
(一)
时 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点
代理人:李文谦律师、孟文静律师
案 由:行政强制(拆迁)及行政赔偿
当事人:江西子红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诉人)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被上诉人)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乡企城管委会(被上诉人)
地 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
时 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3点
代理人:李文谦律师、孟文静律师
案 由:拆迁合同纠纷
当事人:王具群、刘明晶、金小九(原告)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建设局(被告)
地 点: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
(三)
时 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点
代理人:李文谦律师、孟文静律师
案 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当事人:贾恒山(原告)
江苏省泰州市国土资源局(被告)
地 点: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二、咨询会公告
2016年1月15日,李文谦、孟文静律师将出差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为当地30户被征收人做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咨询。